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发表后,大中学学生争相阅读,家长和教师也视小说为“必读教材”,把它当作理解当代青少年的钥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阅读收获例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刚一掀开书本,就被作者塞林格生动的语言深深吸引,全书用主人公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口语,使其有着一种通俗易懂却又不失发人深省的感觉。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回议的方式写的是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深夜离开学校,来到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烦人种种丑恶,他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但想到自己也许会得肺炎死去,决定冒险回家和妹妹菲芯诀别,他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霍尔顿决定假装成一个聋哑人去西部谋生,最后,在妹妹的劝说下,他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回到家之后人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看完这本书后,最让我觉得难得的是主人公在污浊的环境中仍能保持一颗与世无争的心,他渴望朴实和真诚,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有勇气拒绝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肮脏,也许正是因为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才有了这个相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的童年可以让他人拥有。但是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玩世不恭,冲动敏感却又使得他一无所成,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只能抱着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幻想去自欺欺人,最终他还是向这个社会妥协了。
由于作品的感染力极强,引起了我的思考和共鸣。青春期这是一个由孩童到成人的过渡期,著名的德国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消极反抗期”。在这期间,少男少女们总有着叛逆的心理,追求新鲜,愤世气俗,不思上进。和赛尔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受人束缚,但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打架,抽烟,喝酒,一些禁止学生的行为?多么可笑啊,它们也许能满足你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但绝对不会对你的将来有任何一点的好处,只会让你变得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每个人都有着对理想的渴望,但是如果不靠奋斗和努力,能换来什么呢?只有空白,任何的梦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会发芽结果。现实是残酷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我们改变环境就是环境改变我们,那么你们选择的是前者还是后者呢?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是那么的简单纯粹,但它也同样需要付出,主人公有着美好的理想境界,却是垮掉的'一代,因为他并没有资本去实现。
《麦田里的守望者》它道出了青少年的心声,增加了青少年对生活的认识,给予了我们许许多多的思考。它就像是海市蜃楼,看起来是那么的真实靠近,实际上却是遥不可及……
这是一部少年成长的黑色喜剧。全书讲述了霍尔顿从被潘西中学开除到回家之间几天中的经历。在这看似平凡琐碎的内容背后,却是深刻冷峻的心理剖析,和对美国社会的严肃审视。
霍尔顿是典型的叛逆青年。他的反叛,十分彻底:第一层,是对父母和学校的反抗,反抗陈腐的教条、反抗严苛的规矩、反抗肉麻的期望;第二层,是对同学和陌生人的反抗——他厌恶“愚蠢”的阿克莱、虚荣的三姐妹、虚伪的斯特拉德莱塔、狡诈的老毛里斯、老态龙钟的老师们、老萨丽……;第三层,是最根本的,他反抗这个社会。
这种看似荒谬的反抗在他这里是很有依据的。霍尔顿的洞察力高于成人所估计的,他的判断力也是敏锐的。社会的黑暗、虚伪、丑恶——哪怕只有分毫——在他眼中也无处遁形。然而,这无法改变两个事实:一,是他心智仍然是幼稚的——他冲动、胆怯、气量狭小,他不敢反击邪恶,他也不会像一个成人一样心平气和地漠视污渍,在和斯特拉德莱塔、老毛里斯的较量中,他从来只有落败的份;二,他自身也充满了他所厌恶的德行——这点他或多或少地意识到——因而他并不需要也没有条件去指责甚至制裁他人。
这种基于认识社会、判断是非的反抗,是少年心理的重要特点。从长远看来,这是可喜的。这说明一个有原则的人格正在形成。但是这种人格的形成需要师长的引导、社会的容许、学校的栽培、知识的灌输。在书中,塞林格借安多里尼先生的口道出了他的观点“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将发现对人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他们留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帮光有聪明才智的人来,确实要宝贵的多。”对青少年来讲,不妨与他们所认为的虚伪、卑劣暂作妥协,学会包容和坚忍,吸收知识、锤炼心灵,进而成为一个真正能拨云见日的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更深层的意义是拷问了社会——正如前面所说,霍尔顿的抵触和厌恶并不是空穴来风。相反,一个没有牵挂、未受污染而具有清醒头脑的青年人,更容易发现社会的卑鄙之处。世俗主义者会跳出来为社会的龌龊辩护,说出一百条理由——这是现实,这是无奈,这是进步的代价……但这并不能掩饰街角巷陌、高楼华厦里的丑恶。资本家投资的学校里、公众筹建的教堂里、大师完成的著作里从来都是充满了正义和理想。但与此相对立,教育界崇尚形式、市井街头充满无耻、艺术界陷入腐败……塞林格分别借助学校、旅馆、夜总会描绘了出来。
资本主义社会趋向成熟时,社会陷入一个微妙的畸变期。文化空前普及却不成熟,物质空前富裕却不均衡,政治完成民主化进程但细节仍有待改进。《麦田里的守望者》就诞生在这样的时期。繁华的纽约下,是数不清的罪恶和不公。塞林格用霍尔顿的口,咒骂了无数声“混账”。他真实的目标,正是50年代的美国。那个美国,没有明显的缺点,但在繁华富足之下,是数不清漏洞和瑕疵。自然,这是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因此,塞林格安排霍尔顿回到中学,他也希望美国回到最早的费城的誓言。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着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刚开始翻开这本书,就认为写得非常不好,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注重于情节,吸引力,情节还勉强说得过去,可没有吸引力,甚至连文字都很平凡,全是脏话,主人公霍尔顿开口闭口就是“混账东西”“白痴”之类令人敏感的字词。他完全是一位痞子,对于一个正常的现代青年,还真有点不适应,难道这本书是教我们向一位坏痞子看齐吗?不甘心的我又重新看了一遍。
主人公霍尔顿是在大街上就随处可见的16岁男孩,他不学好,每天都抽烟、喝酒、打架,他是那种邪恶、叛逆。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坏痞子,成了这本经典的主人公。
他因考试不及格四次遭学校开除,他在和同学打架,被下了通告书:离开校园。他不敢回家,在一家旅馆里过了一夜。第二天,霍尔顿因为女朋友莉丽的假情假意分了手,他颓废地去了酒吧,喝的大醉,一不小心,把冰弄到头上,他害怕因生病死去,害怕再也见不到妹妹菲比,决定冒险回家一趟。
晚上,霍尔顿叫醒菲比,告诉她自己的苦闷、理想,还说了几句让我们这些读者都想不到的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是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位就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王璇也边奔跑,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每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我知道这很疯,但这是唯一一件我想做的事了。我知道这很疯。” 霍尔顿这段发自肺腑的话,我想象着他说这句话是的神态,目光是柔和,心里怀着一个单纯的梦,怀着对理想世界的遐想,如果真有了这世界,人们都是善良的,没有任何伪善,邪恶,多么平静,祥和啊。孩子们无忧无虑的奔跑在这景色的波浪中,当中有几个孩子会跑偏,会误入歧途,霍尔顿则会捉住他们,悉心教导。霍尔顿永远守护他们,生活在这金色的波浪中。
守望本来就是一种挺难得的情怀和努力,有包含着期待。 又一次看到了结尾,霍尔顿完全打翻了我对他的理解,这就好像一位少年,大家对他的种种做法都不满意,可这位少年对于自己做的觉得没有别人说的这么糟。他渴望有人读懂自己。
在这本书的最后,霍尔顿不想回家,也不想回那垃圾学校,他准备去西部谋生,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样他可以无视对方的话语,可以少说很多很多的话,别人要是想和他说话,还要写下来呢,写下来的话,一定省去很多很多的废话。但他在临走之前,还是希望见到妹妹菲比一面,就托人把纸条给妹妹,妹妹如约而来,可还带着行李箱。原来妹妹也想和哥哥一起寻找“麦田”,成为“守护者”。霍尔顿劝不了妹妹,只好放弃去西部,和妹妹一起回家。
故事的最后,霍尔顿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后来的事,也无从知晓了,留在书中的他,再也没有长大,永远都是渴望成为“守护者”的孩子。
《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是一部堪称给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作品,但是它的语言却十分简单明了,说的直白一点就是简单粗暴。初次看到这本小说时,“混账”……的字眼随处可见,可正就是这些略微粗俗的言语吸引了身处叛逆阶段的我。居然在名著中都能看到如此不堪说出口的词语,这将是一次多么有趣的体验,越粗暴,越愤世嫉俗,不正是我们所谓的一种追求?
走进书中,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就是一个孤独愤世的学生,他被退学四次,不求上进,吸烟,酗酒,打架……这么一个大概被周围的人认为无可救药的孩子,
却将下流的字眼从墙上抹掉,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时就慷慨解囊,对自己的妹妹菲比百般的照顾与疼爱……如此纯洁善良的孩子,也许就是在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中变得彷徨和矛盾。身为青少年的我们虽然不生活在霍尔顿那个年代,还意识不到社会虚伪做作的一面,但是,我们依旧愤世嫉俗,也许这就是成长道路上的一个过程。
有些时候,我认为过度的反叛是无需的,甚至是幼稚的。因为,从霍尔顿的故事中,愤世嫉俗的结果不还是因为各种牵绊回到事情发生的原点—————正式他所想逃离的————学校、家。倘若是为了结果,那么他这次叛逆的出走是一点也没有意义的,他没有改变社会,没有改变现状,只是用很粗俗的语言把它们骂了一通。但,如果是为了过程,他却得到了觉悟,他渴望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拯救那些不曾被俗世玷污的人们,这或许只是一种幻想,可却似乎给了一种释放。
从这部小说,也同样给了我们警示,他告诉我们什么愤世嫉俗、出走等各种自以为有个性的举动都是没必要的,最后不还是得到躺在疗养院里接受父母安排的结果。然而表达自己的不满,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是不需要用过于偏激的方式。因为在这个年纪,无论你怎么反抗,受伤的只会是自己。霍尔顿也许是被打了一顿什么的,但现在的社会,你怎么知道不会更恐怖呢?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我们想反抗的事情——作业太多,一大堆考试,中考,高考……各种学习的压力就像是霍尔顿心中的“社会毒瘤”,我们也和霍尔顿一样尝试着叛逆,但,哪次不是因为失败而收尾的。社会上不可能没有坏人,不可能没有虚伪,就像我们不可能没有作业。所以还是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顺其自然,做我们该做的。
在这部没有高雅艺术语言文字的小说里,我更加理解了作者的叛逆,让我身处其境,我是否也有如此大胆的想法,如此不羁的行为,警惕自己,让自己也成为麦田上的守望者。
我的麦田,由我来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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