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含临时代理出纳工作的人员)凡因故不能在原出纳岗位工作时,均应向接管人员(含原被代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两篇出纳工作交际内容范文,欢迎参阅。
1.出纳凭证:包括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3.现金: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
6.用于银行结算的各种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票据。
7.各种收款收据:包括空白收据、已用或作废收据的存根联等。
8.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以及“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作废”等业务专用章。
9.会计文件:如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相关文件、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等。
14.经办未了事项。
出纳工作交接要做到两点:一是移交职员与接受职员要办清手续;二是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交接要求进行财产清算,做账账查对;账款查对,交接清算后要填写移交表,将全部移交的票、款、物体例详细的移交清册,按册向接交人点清,然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印。移交表应存入会计档案。出纳交接一样平常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交接预备。预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出纳账登记终了,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2)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查对符合,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查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查对无误。(3)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4)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版面说明。(5)填写“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别的物品的具体称号和数量。
第二阶段,交接阶段。出纳员的离职交接,必需在划定的限期内,向接交职员移交明白。接交职员应仔细按移交清册当面点收。(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出纳账和备查账簿余额进行点收。接交人发现纷歧时,移交人要负责查清。(2)出纳账和别的会计资料必需完整完好,不得遗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缘故原由,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3)接交人应查对出纳账与总账、出纳账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符合,如有不符,应由移交人查明缘故原由,在移交清册中注明,并负责处置惩罚。(4)接交人按移交清册点收公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和领导人名章)和别的实物。(5)接交人管理接收后,应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接收,并签名盖印。
第三阶段,交接后事。交接终了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友爱册上签名或盖印。移交清册必需具备:单位称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册页数、份数和别的必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
1.交接要求
出纳交接时应做到两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清手续;二是交接过程须由专人负责监交。交接时,要进行财产清理,做到账账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楚后,应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册向接交人点清。交接核对无误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章。
2.交接内容
(1)对于库存现金(现钞、金银珠宝等)、有价证券(证券、股票、商业汇票等)、其他贵重物品,要根据会计账簿的有关记录逐一点交。
(2)移交支票(空白现金支票、作废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发票(空白发票、已用或作废发票存根联或作废发票其他联等)、印章(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印章和印鉴卡片以及“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业务印鉴),同时由接交人更换预留在银行的印鉴。
(3)支票、发票的号码必须是相连的,交接时要注意清点。
(4)出纳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款收据(空白收据、已用或作废收据存根联或作废收据其他联)、支票簿接收时要查看清楚,并妥善保管。
(5)出纳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移交时,接交人应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完整。
(6)其他有关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合同、协议等)、有关会计文件、会计用品移交时列出清单,认真记载。
(7)企业证件。主要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发票领购本,地税通卡等。
(8)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移交人应将保险柜密码、钥匙、办公室钥匙、办公桌钥匙、门卡等一一移交给接交人。交接后应立即更换密码及有关的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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