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大家对于这个行业的分析吧!
1.租赁期
指租赁协议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应当包括在租赁期之内。
2.租赁开始日
3.租赁期开始日
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
4.资产余值
5.担保余值
承租人担保余值=承租人承诺担保额+与承租人有关第三方承诺担保额
6.未担保余值
7.最低租赁付款额
指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要求被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出租人支付但可退还的税金不包括在内。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讲会行使这种选择权,购买价款应当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
8.最低租赁收款额
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与出租人、承租人无关第三方担保余值。
9.或有租金
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依据计算的租金。
10.履约成本
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指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
12.租赁内含利率
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大部分(大于等于75%),当租赁资产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该条标准不适用;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1)租金的处理
每期计入费用的租金=应缴纳的租金总和/(租赁期年限+免租期)
例如:A公司租入管理用固定资产,租期为3年,预付租金150000元,每期末分别支付租金150000元、200000元、250000元。
A公司每期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50000+150000+200000+250000)/3=250000元。
如果存在预付租金,预付租金时作如下分录:
即,A公司第一期末应作如下分录:
(2)或有租金的处理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租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融资租赁企业)/其他应收款(其他企业)
金额不大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
每期摊销时:
※注:这块教材和准则有出入。准则中只是说计入当期损益,没有资本化分摊的事情。
(3)或有租金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免租期: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包括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
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借: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
※【1】承租人对融资租入的资产采用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所采用的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方式购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对应科目,所以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每期融资费用的摊销额=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
①折旧额
应计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时估计的预计净残值
②折旧期间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长期应付款(担保余值)
※如果存在担保余值,租赁期届满时长期应付款金额会减至担保余值金额。
累计折旧
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承租人没有续租而支付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1)租赁期开始日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未担保余值现值)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反之,贷记“营业外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
【1】关于未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就是融资租赁资产中风险和报酬还由出租人承担的部分。租赁期结束后,如果承租人没有购买权,租赁资产要返还,重新进入出租人的账目。而此时返还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分两部分,一部分有担保(无论是承租人担保还是第三方担保),相当于这部分风险报酬不由出租人承担,另一部分即未担保余值的风险和报酬由出租人自行承担。从这个角度看,未担保余值显然属于出租人的资产(出租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因此对这部分资产不但要入账还要计提减值准备。由于未担保余值可以理解为整个融资租赁项目出租人经济利益流入的一部分,因而对其计提减值准备还会影响出租人的内含利率。
这里的初始直接费用是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相关费用,即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相关费用,因此需要资本化计入长期应收款。从另一个角度理解,由于出租人在计算内含利率时,已经考虑到了初始直接费用的影响,因而在长期应收款入账时为了与分摊率相匹配应当计入初始直接费用。
而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调整的分录,相当于初始直接费用在期初,也就是租赁期的第0期间进行分摊,由于是第0期,所以不用考虑分摊率的影响,直接调整未实现融资收益和长期应付款即可。
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额=(长期应收款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出租人应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融资租赁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未担保余值增加:
不做调整。
未担保余值减少:
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由此而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差额)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租赁收入。
如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在原先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里利率确定应确认的租赁收入。前期已确认的融资收入不做调整。
期末计提减值准备: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额之间的差额)
贷:资产减值损失
①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②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金额)
③存在未担保余值,但不存在担保余值
贷:未担保余值
④二者均不存在
不作处理。
若存在未担保余值
贷:未担保余值
※由于对于存在优惠购买权的租赁,优惠购买金额是计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也就是记入长期应收款,因而优惠购买金额并没有办法跟未担保余值对应(金额上也对不上)。实际上,优惠购买权的收入是跟整个租赁期间联系在一起的,相当于优惠购买金额已通过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摊进入各期收入中了,所以,最后实际执行的时候只是资产科目之间的转换,不存在收入确认的问题。然而未担保余值作为企业承担风险报酬的资产部分,租赁资产不存在,这部分也应该核销掉,也就记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 租赁》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的租赁。因此,融资租赁本质上是一种债权性融资活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与租入资产入账价值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对于融资租入资产,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出租人则应将应有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收入。
案例:2018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一项融资租赁协议,由甲公司从乙公司租入一重型装载机,用于工程施工的,该重型装载机是使用寿命为 10 年,租赁开始日为2018 年 1 月 1 日,租赁期为 8 年,每年末支付一次租金,金额为 232000元(含税),重型装载机每年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有甲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 30000 元,租赁期满该装载机归甲公司所有,该装载机2018 年 1 月1 日的公允价值为 1000000元,甲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 5000 元,乙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 10000 元,乙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承租方:甲公司的账务如何处理?
假如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租金中包含的增值税 32000元(232000÷1.16×0.16)可以作为进行税额予以抵扣,因而每期的租金成本为200000。由于公允价值 1000000 元,因而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1005000 元(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为 600000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支付租金时:
由于租赁资产入账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因此需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用插值法计算出融资费用分摊率为 11.815%
2018年 12 月 31 日,支付租金及增值税税款时: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 32000
计提折旧时:
假设甲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则年折旧额为100500(1005000÷10)。
1.折旧政策
对于融资租入资产,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同自有应折旧资产一样,租赁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且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折旧期间
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应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贷:累计折旧 100500
2019年到2025年12月31日分录和这一样哦不再赘述。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收劳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不管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应收劳务的成本。由于公允价值 1000000 元,因而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为1005000 元(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为 856000(最低租赁付款额232000乘8—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1000000)。
支付租金时:
由于租赁资产入账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因此需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用插值法或者IRR计算出融资费用分摊率为 1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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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 月 31 日,支付租金及增值税税款时:
计提折旧时:
假设甲公司折旧该重型装载机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则年折旧额为 100500(1005000÷10)。
贷:累计折旧 100500
2019年到2025年12月31日分录和这一样就不再赘述。
一,假如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0000
首先,计算租赁的内含利率。每期租金的不含税收入为 200000 (232000÷1.16),200000×(P/A,r,8)=1010000(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初始直接费用),运用插值法计算得出内含利率为 11.532%。应收融资租赁款入账价值 =200000×8+10000=1610000。
或者用IRR计算,学习内涵收益率IRR计算,请点击IRR的实际应用,超越99%的你更应该知道
未实现融资收益 600000
由于在计算内含利率时考虑了初始直接费用的因素,但初始直接费用无法通过租金得到回收,因而需同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0000
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当期应当确认的租赁收入。同时,按照财税[2013]37 号文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2018年 12 月 31 日收到第一笔租金时: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16469.31
贷:主营业务收入241469.31
接下来在2019年到2025年12月会计分录都一样,只是数据上按分摊表走即可。
二,假如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首先,计算租赁的内含利率。每期租金的不含税收入为 232000 元,232000×(P/A,r,8)=1160000+10000(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初始直接费用),运用插值法计算得出内含利率为 11.570%。或者IRR计算,
应收融资租赁款入账价值 =232000×8+10000=1866000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 696000
由于在计算内含利率时考虑了初始直接费用的因素,但初始直接费用无法通过租金得到回收,因而需同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0000
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当期应当确认的租赁收入。同时,按照财税[2013]37 号文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2018年 12 月 31 日收到第一笔租金时:
未实现融资收益 135373.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73616.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6757.28 (232000/1.03乘3%)
接下来在2019年到2025年12月会计分录都一样,只是数据上按分摊表走即可。
1.资产余值
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2.担保余值
对于承租人而言,担保余值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相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对于出租人而言,担保余值是在承租人担保余值的基础上加上独立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承租人或与其相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金额
4.最低租赁收款额
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承租人)+独立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5.租赁内含利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资产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6.或有租金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以外的其他因素(销量、营收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
8.履约成本
履约成本是指在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而付出的各种费用,比如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在租赁开始日
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长期应收款的入账价值,同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未担保余值
未确认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益和租金收入。
借:未确认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3.租赁期届满时
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需要区分4种情况进行处理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的余值,应该向担保方收取的损失补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未担保的资产余值)
存在补偿金的情况同上
(3)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
贷:未担保余值
(4)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
只需要做备查登记
如果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资产已经出售,未担保余值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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