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融资,如今中小企业融资普遍困难。今天来带大家了解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吧!
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是指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推出的定制化融资解决方案,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无论项目建成之前或之后,都不出现新的独立法人。贷款和其他债务资金实际上是用于项目投资,但是债务方是公司而不是项目,整个公司的现金流量和资产都可用于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有完全的追索权,即使项目失败也必须由公司还贷,因而贷款的风险程度相对较低。
虽然表面上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多种多样,但是实际上相比于大型或国有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较少。
(1)留存资金短缺
由于现行的经济下滑,很多中小企业处于利润水平低下的状态,甚至是亏损的状态,企业内部几乎没有留存资金来支持下一步的发展。
(2)股权债券融资门槛高
从股权融资来说,我国上市采取审核制,政府在政策上对企业股权融资的门槛做了许多限制条件,导致了部分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公开资本市场运作来筹集资金,另外通过新三板等板块上市的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活跃度不高,投资机构难以从中获利,使得投资机构对其投资的意愿降低,使得中小企业难以筹集到资金;而从债券融资来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而且中小企业往往达不到债券发行额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要通过债券融资几乎没有可能。
由于留存资金和股权债券的融资方式的不利导致大多数中小企业在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时候首先想到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得资金支持。但是银行贷款有诸多限制性条件,使得企业无法按时足额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资金的使用方向也受到较大限制,严重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
3、担保公司发展缓慢。
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担保公司可以发挥一定的缓冲作用。可是目前我国融资性的担保公司还存在诸多问题。第一,我国民营担保机构资本实力不足、业务规模偏小、自身信用不足;而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易变现,担保资金严重不足,影响担保公司的信用度。第二,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盈利能力弱、风险高,机构之间缺乏业务合作,组织化程度低,没有形成很好的风险分散机制,使得行业内融资担保企业的代偿风险加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担保业务的展开。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而言,政府首先需要面临的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亟待完善,包括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以及公司的信用记录等,其次,政府对中小企业支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可执行力,尽管我国的少数法律对中小企业有一定的规范,但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上市等融资方面的保护甚少。
中小企业的初始资本小,可抵押的资产少;多数企业由于处于初创期,用于投资和研发新产品以及拓展新市场的费用占比大,导致企業的盈利水平低下,同时也导致了企业的现金流不稳定、资金链脆弱,抗风险能力差,一旦遇到问题,资金链断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会受到沉重打击。
由于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初创期,在财务管理上普遍存在着下列问题:在存货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随意性较强;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及制度;将运营资金盲目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重视利润而忽视现金流量的管理等。这些问题导致了财务管理的乏力,进而了加大企业融资的困难程度。
我国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当然,中小企业员工素质的这种构成与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和自身发展阶段有着密切联系,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可能不需要多高的劳动技能,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企业员工的基本素质则是决定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综合授信
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由企业一次性申报有关材料,银行一次性审批。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营运情况分期用款,随借随还,企业借款十分方便,同时也节约了融资成本。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一般是对有工商登记、年检合格、管理有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
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当然,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担保公司还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三、买方贷款
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可以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卖方可以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困难。或者由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卖方持汇票到银行贴现。
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很广,或者是为某些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需要补充生产资金,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提供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也可由牵头银行同异地协作企业的开户银行结合,分头提供贷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商业银行对拥有成熟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中小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中小企业,将会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以促进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看好的企业,还可以商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七、自然人担保贷款
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以内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项融资业务新品种--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办理个人委托贷款的基本程序是:1.由委托人向银行提出放款申请。2.银行根据双方的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择配对,并分别向委托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直接见面,就具体事项和细节如借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进行洽谈协商并作出决定。4.借贷双方谈妥要求条件之后,一起到银行并分别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5.银行对借贷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然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经银行审批后发放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十、票据贴现融资
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中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
金融租赁在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最终还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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