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学好政治,必须辩证地看待问题,加强学习政治的地位和正确方向,提高学习能力,实现知行统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初三政治知识点期末复习大纲,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1)提高警惕:保持高度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要有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
(2)用智慧保护自己:①面对不法侵害时,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做出选择。②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
(3)用法律保护自己:我国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非诉讼途径: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等。
③法律援助:当打官司遇到经济等困难时,可获得国家的法律援助;
④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的机构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给人以法律帮助。
3、面对不法侵害的不当做法:
①忍气吞声:这样会助长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②非法报复:这样会导致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1)不法侵害发生前:①树立安全意识,远离危险,拒绝侵害。②学法、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求救和自救的方法。
(2)不法侵害发生时:力求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沉着冷静,勇敢机智。如: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和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向邻居或其他人求救等。
(3)不法侵害发生后: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非法报复,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敢于并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
(4)面对自然灾难:学会一些不同灾难的求生方法,当灾难来临时要保持冷静、机智应对、意志坚强、保存实力、把握时机、及时求救。
5、面对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1)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
(2)当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加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3)面对凶恶、狡猾的违法犯罪分子,既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机智,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
1、网络利与弊
(1)利:①网络使大量信息快速传递,为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等提供便捷条件。②它有利于我们开阔视野、放松心情、学习新知、结交新友等。
(2)弊:①网络文化内容不乏有不健康的东西,如色情、暴力凶杀、迷信等。
③网络交往具有虚拟性、间接性和隐蔽性,使人们的阴暗心理借助电脑屏幕得以无所顾忌地宣泄,使交往环境被破坏。
(1)面对网络的利与弊,我们要善于扬长避短,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做网络的主人。
(2)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己的辨别觉察能力,提高自己的抗诱惑能力。
(3)要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法律规则,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做到:①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②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③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①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资料,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以免上当受骗。②提高自己的辨别觉察能力和抵制诱惑的能力,不沉迷虚拟时空。③自觉遵守道德,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不破坏网络秩序。
①自觉遵守法律,不恶意制造、传播流言,不侮辱他人人格,不进行诈骗活动;
②不泄露国家秘密;不制造、传播病毒,不利用网络破坏公共设施等。
1、不良诱惑及其危害:
(1)黄毒极易诱发性犯罪及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影响身心健康、影响学习,危害极大。
(2)赌博成瘾害人害己害家害国。染上赌的恶习,不仅影响身体、影响学习,而且破坏家庭幸福,诱发违法犯罪。
(3)吸毒其危害表现在:①严重摧残身体健康;②一人吸毒,全家遭殃,倾家荡产。③诱发卖淫、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④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
(4)“”宣扬歪理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
2、不良诱惑的后果:①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荒废学业;②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③败坏社会风气,诱发违法犯罪,危害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安定。
3、怎样抵制不良诱惑:
(1)用科学的态度、坚强的意志、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方法,摆脱不良诱惑的干扰,避免其对自己的危害。
(2)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慎交朋友,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正确识别真假美丑,不为假象所迷惑,防止上当受骗
(3)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控力,在心中筑起一道抵制不良诱惑的坚固长城。
(4)面对不良诱惑,我们决不能熟视无睹,应运用法律手段同它们进行坚决的斗争,以保护自己,净化我们成长的环境。
(或者答:①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和健康的娱乐上。②不涉足滋生“黄、赌、毒”和其它不良现象的场所。③培养坚强意志,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和冲动。④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道德、法律和纪律。)
(1)定义: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2)分类:①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违反刑法) ②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③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 ④违宪行为。(违反宪法)
(3)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③民事违法:民事制裁;④刑事违法:刑事制裁;
3、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2)刑事违法性。即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这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3)刑罚当罚性。即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1)区别:①社会危害性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而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②触犯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而犯罪触犯了刑法。
③受到的处罚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或承担民事责任。犯罪受刑罚处罚。
(2)联系:都是违法行为,都对社会具有危害性,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什么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有下列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②强行索要财物;
③偷窃、赌博或变相赌博;④观看、收听色情淫秽读物、音像制品;
⑤进入营业性网吧、舞厅等场所;
(2)“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
⑤进行淫乱或卖淫活动;⑥多次偷盗;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⑧吸食毒品;
(3)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对青少年有很大的危害。具有不良行为而不及时改正,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严重不良行为已属违法行为,如不矫治极易滑向犯罪的泥潭。自觉抵御诱惑,是避免违法犯罪的重要主观条件。
(1)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成为违法犯罪。
(2)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自律,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良诱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正视错误,勇于改过,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7、惩治犯罪分子的重大意义:
(1)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秩序;
(2)增强法律意识,克服各种小缺点、坏习惯,防患于未然,把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3)过则无惮改。如果成长中有了过错一定要正视并勇于改正。
(或者答:①要认清犯罪的危害。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②要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学法,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
②加强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纠正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
9、警示语: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2)有助于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行为,进行自我保护,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1)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民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体系。
(2)《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
(3)作用:①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有效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四条基本途径是:家庭保护、学校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①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监护的职责;②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③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子女;④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⑤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③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
④营业性网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⑤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①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在审理刑事案件各个环节(审理、判决)都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不公开审理、判决;不披露姓名、照片等)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扶养权等。
(1)父母侵犯隐私权:学会多与沟父母沟通 ,争取互相理解信任;
(2)父母侵犯受教育权:借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批评教育、罚款、诉讼等手段,强令父母送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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