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在推进就业创业的道路上渐行渐稳。一年来,创业创新热情高涨,招聘会遍地开花,技能培训层出不穷,就业困难群众圆梦上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玉溪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中央、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玉溪市政府4月17日正式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了24条稳定就业的新政策,并明确了全市2019年至2020年就业工作目标: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2019年完成2.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次(2019年完成3万人次)。
4月26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政策进行解读。
24条稳就业新政都有些什么
24条稳就业新政分为支持帮助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多渠道实施基本就业帮扶四类。
支持帮助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大力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创业载体建设、推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鼓励支持各类园区吸纳就业、积极支持失业人员创业、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大规模职业培训、鼓励困难企业积极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给予事业人员培训补贴、给予生活费补贴、放开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多渠道实施基本就业帮扶:优化就业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健全信息化就业服务平台、认真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规范就业岗位资源管理、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实施大规模公开招聘、精准实施就业扶贫和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类补贴惠民利企
“本次出台的促进就业政策含金量十足、干货多。”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勤伟介绍,总结归纳这些新政的补贴,大致可分为援企稳岗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六类,随着政策的落实将进一步惠民利企。
——援企稳岗补贴力度空前。《意见》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措施更加有效。今年,我市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且贷款次数放宽至3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从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期限2年。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给予2年全额贴息;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并相应降低担保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技术技能提升可补贴。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开展的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按照规定优先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按每人500元、400元和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支持;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意见》明确了2019年每个贫困乡(镇)至少建成1个扶贫车间,全市建成9个以上扶贫车间,且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对企业新录用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800元、600元和4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针对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至2600元的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900元的补贴。
——特殊人群培训可领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补助。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农村劳动力经纪人等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省外转移每人300元、县外转移每人200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跨省外出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玉溪市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同时,见习补贴标准(包括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
目前,《意见》已启动实施。玉溪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沈永生介绍,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劳动者,均可享受一项或多项扶持政策。
企业用工成本有效降低。《意见》出台后,用人单位可享受四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用工成本。一是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5月1日后继续延续实施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三是2019年内,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四是对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热潮,《意见》出台了很多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措施。一是扶持对象范围全覆盖。贷款扶持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在玉溪市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的外地户籍来玉创业人员。二是贷款额度较过去提高。对个人创业者,贷款申请最高额度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申请最高额度从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提高幅度均达50%。三是贴息政策更加优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由财政全额贴息2年;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由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增加贷款次数,创业者、小微企业累计可以申请3次创业贷款、享受3次政府贷款贴息。四是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渠道增多。《意见》明确,市、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并相应适时降低担保费率,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意见》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用工企业、就业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和全体城乡创业者。“这意味着我市将打破户籍藩篱,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吸引更多人才到玉溪投资兴业。”马勤伟说,《意见》一改以往“玉溪户籍”的限制,只要在常住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或是当地用人单位失业的失业人员,即可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近就便办理失业登记,并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
为鼓励市内省级创业园实施升级计划,《意见》明确了对获得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认定的给予500万元补助资金、对获得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的给予200万元补助资金,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同时,我市计划今年在中心城区建设一个能容纳20户以上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人才招聘等业务的人力资源产业园,为各类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专业化、便利化、集约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意见》还明确了职业院校、人力资源公司、劳务经纪人将强化与各类园区优质企业供需对接,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组织化转移就业,使园区吸纳就业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
《意见》提出,今后玉溪将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各类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同时,规范就业岗位资源管理,将市直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党政机关编制外用工,统一由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发挥好稳就业的积极作用。此外,将加大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力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帮扶安置。
“开网店可以享受到创业担保贷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可‘停薪留职’三年,在校大学生可休学创业……”这些创就业的利好政策,均出自于我市今年1月19日下发的《玉溪市“就业创业玉溪”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是玉溪响应“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号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创业就业扶持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抛出的一个政策“大礼包”。
为了让读者了解这个“大礼包”中都有哪些“干货”,记者日前到市人社局、市劳动就业局、市工信委、市地税局等部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政府每年将投380万元搭建创就业平台
2013年,我市面向所有创业者的创业孵化园——玉溪市青年创业园正式投入使用,开园不久就全部“满员”。随后,我市陆续建设了玉溪大学生创业园、云南辰达众创空间、玉溪技师学院电子商务创业中心和玉溪师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创业扶持平台。但因容积量有限,很多创业者仍被“拒之门外”。
记者在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了解到,为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优化创业服务,《计划》中明确,将每年投入380万元用于创业平台的搭建:一是推进市、县区创业园建设,每年开展1次市级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工作,对达到建设标准,并为创业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免租金、免收费或低租金、低收费的创业场地和全方位创业服务的创业园区,每个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二是加强园区众创空间建设,对经市级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并积极推荐参加省级创业园区众创空间评审;加快校园创业平台建设,对经市级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三是对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未享受创业园区扶持的创业实体,每年认定200户,每户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场租补贴;推行典型示范引导模式,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推选30户创业实体,其中认定具有创业引领作用的创业实体10户,每户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其他每户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
最终,将通过这些平台的搭建,力争到2020年,计划实现全市建成15个以上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园、校园创业平台和众创空间,核心孵化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
记者在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了解到,当前,创业扶持贷款主要有针对个人和企业两种。个人创业者可申请“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和工信部门发放的“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据悉,“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放个人贷款61亿元,扶持人数7.1万人,带动就业13.03万人。
“十三五”期间,《计划》中明确,将扶持5万个以上创业主体,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今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将扶持12620人,其中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120户。目前,各承办单位的贷款受理业务已陆续开启,有需要的创业主体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相应部门提出申请,预计整个贷款申请发放工作将于每年10月全面结束。
据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因贷款种类不一,其承办的单位也有所不同,且针对不同贷款对象的条件也不一,具体可到各县区的相关部门详询。比如:大学生可以到当地共青团办理,妇女创业可到当地妇联申请,如同时符合几家单位的贷款条件,建议就近就便申办贷款。以前,针对个人发放的政策性贷款,根据贷款对象的不同,贷款额度不一,贷款额度为:一般失业人员5万元,妇女8万元,大学生10万元。但从今年起,针对个人贷款的贷款额度全部统一为10万元,也就无所谓“择优”哪边了。
相比上述的政策性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条件要求要高一些。其中硬性要求是“申请主体必须为2014年4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微型企业,且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带动5人(含创业者本人)以上就业;无在办企业;符合重点扶持申请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以及各县(区)根据当地产业特色增加的重点扶持行业”,政府给予3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有贷款需求的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据悉,“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自2014年4月实施,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扶持微型企业3100户,发放财政补助资金9300万元。2016年,我市计划扶持微型企业2000户,安排财政补助资金6000万元。
除上述政策性贷款外,《计划》还提出,要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贴息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按照4∶3∶3的比例承担。
虽然目前网上创业的成本比较低,但随着互联网销售平台的发展,即便开起了网店,有了一定的业绩,但要想在鱼龙混杂的网上“杀”出一条销路来,实属不易。
今年26岁的罗江秀是一名返乡创业青年,2015年底她带着她的淘宝网店“哀牢山的仙姑”和团队入驻到玉溪高新电子商务产业园,主营生鲜类和食品类商品。几个月下来,她的网店有些销量,但距离她的预期还很远。
“现在要是有10万元钱就好了!”当罗江秀谈到网店未来发展时说,“我们这种类型的网店,有10万元就可以申请天猫店了,剩下的钱我们就可以去做些线上推广,这样我们小店的业绩将可实现量的突破。”目前,为了让网店走得更远,罗江秀的团队已经把网店进行了工商注册。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创业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逐年增多,顺应时代潮流,开网店创业也可享扶持政策列入《计划》的创业扶持范围之内。
如今,不仅像罗江秀这样在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据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认定标准只有一个,即在国家商务部认可的电商平台上实名登记开设网店。但到操作层面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操作流程才正式实施。
此外,做“电商”、“微商”的自由职业者的养老、医疗不再是问题。目前,针对网商创业的,《计划》出台政策,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同时,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记者在市地税局了解到,当前针对扶持创业就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很多,除对残疾人以及国家鼓励扶持的人群可享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之外,按税种分属在税政一科、二科、三科管理,其中针对创业者来说,普惠性最大的就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这个政策主要针对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市地税局税政一科科长柳红梅介绍,该政策自2013年8月1日施行至今年2月底,已有89216户(次)纳税人受益,免征营业税约1.24亿元。
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则有:自2015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此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只要符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及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的鼓励类项目均可享受这项政策。”市地税局税政二科科长温雪莉说,惠及行业有农林业、水利、电力、新能源、城市基础设施、公路及道路运输、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等。
《计划》中鼓励培育壮大就业创业主体为主要目标任务之一。预计到2020年实现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总数比2014年末新增5万户以上,扶持5万个以上创业主体,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任务,营造“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良好创就业环境,《计划》中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可“停薪留职”三年,高校毕业生创就业扶持政策颇“丰”,在校大学生可休学创业,农村劳动力等群体返乡创业实惠多等。
《计划》明确,对经评审认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按规定给予无偿资助、场租补贴和网店补贴,并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2年。每年对评审认定的20个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给予每个3至5万元无偿资助;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并持续经营半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微店)补贴。同时,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将“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现代农业经营实体。
此外,在此次出台的扶持政策中有一大亮点——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技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落实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同时,对企业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并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计划》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一)土地供给有保障
第一、园区土地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第二、鼓励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出让年限评估确定。
第三、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分期缴纳,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四、在城市规划区内,对符合城市规划、产业布局的转型升级项目,经批准可改变原土地使用用途。
(二) 税收征收有减免
1.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云南篇目录的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其鼓励类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从投产之日起,由县区(高新区)分别根据项目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部分,按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奖补企业,用于支持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其资金需求列入次年预算安排。
2.投资总额在本政策规定重点产业项目标准以上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由县区(高新区)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3.对以兼并、收购或其他方式盘活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破产、停产或长期亏损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安置原企业职工30%以上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注入资金(大、中企业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小型企业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由县区(高新区)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
4.投资者办理其投资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一律实行零收费(按规定要向国家和省缴纳的费用、非行政服务收费以及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流域的环境保护费除外)。
5.鼓励境外企业来玉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在我市新设投资项目且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企业,市、县区(高新区)按4:6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市级补助资金从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6.对商会(协会)、招商顾问等社会中介及社会人士(不含公务员及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人员),达到本政策规定重点产业投资标准的引资人,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并形成的投资实物量给予0.5—1%奖励。奖励资金按市、县区(高新区)4:6比例承担。市级奖励资金纳入市招商合作局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安排,不足部分从次年预算安排中兑现。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落户和发展。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担保服务。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参与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支持有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鼓励其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五)人才引进有支撑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引进引领重点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对引进到玉溪的院士、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相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可给予办公保障、贷款贴息、资金扶持等优惠,可对其本人及其家属在落户、居住、就医、就学等方面提供专门帮助。各县区(高新区)要制定引得进、留得住的吸引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并经人才领导小组认定的高端人才,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地方留成部分20—80%的奖励补助。
(六)一事一议有措施
对玉溪发展具有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以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新办项目可实行特事特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可在享受全市相关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市级统筹、县区(高新区)为主、集中支持”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在资金、土地及配套服务等方面通过投资协议(合同)约定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并组织专门班子为其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