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杨凌坚持把推进全民创业作为增加社会就业、激发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杨凌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批复》、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批复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精神,大力推进示范区创新创业工作进程,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发展,建设科技杨凌、人才杨凌、园林杨凌、富裕杨凌,根据中央和陕西省有关政策,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对引进创业课程并列入教学计划的高校,给予5万元奖励。对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活动、进行创业教育模式探索的,纳入示范区创业培训计划给予资助。
2.凡纳入示范区创业导师和技术导师的人员,颁发“杨凌示范区创业导师”、“杨凌示范区创业技术导师”聘书,同时认定为杨凌示范区科技特派员,优先承担和参与中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相关项目。
3.创业导师、技术导师指导创业者撰写创业计划书,凡经入孵机构审定的,给予创业者3000元资助,由创业者根据导师辅导工作量付费。鼓励创业导师在创业企业中持股,与创业者共同创业。
4.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作为创业导师和科技特派员,经批准后对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
5.鼓励区内外机构、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区内乡镇建立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器建设优先规划、优先审批、优先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工业用地方式优先供地。
6.凡被认定为示范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50万元补助;凡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7.孵化器建设达到一定标准,纳入示范区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建设序列的,可享受国家级孵化器的税收减免政策。
8.区外孵化机构向杨凌推荐的创业企业(项目)或从区内孵化载体成功毕业且发展为示范区规模以上企业的,对孵化机构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培育经费奖励。
9.实行创业企业孵化期房租差异化政策,推动孵化器内企业流动,加速毕业进度。创业企业孵化期一般为3年,对于超过孵化年限的,房租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30%。
10.对于在孵化器内建设和完善企业服务平台、公共技术与产业化平台等项目,给予其平台年度投入经费20%的资金支持,同一平台最多补贴40万元。
11.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增强创新创业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示范区建立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支持示范区内的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入孵化器开展服务,建立同孵化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开展全方位、个性化创新创业服务。发挥杨凌农高会平台作用,促进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12.鼓励各创业服务机构建立“创业助理”队伍。根据创业企业需求,派遣到企业开展创业服务。“创业助理”列入示范区公益岗位。
13.创业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纳入示范区政府采购目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14.科技人员在孵化机构内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但一年内能够予以完善的,可由工商部门先行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筹建期企业管理。
15.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杨凌创业,示范区在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住房等方面给予资助。
16.对示范区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凡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的,给予50万元的资助;列入陕西省“百人计划”的,给予30万元的资助;对于杨凌示范区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给予20万元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陕西省“百人计划”。
17.示范区建设的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优先保证创业人才使用或购买。
18.创业人才落户杨凌的,其家属可随迁,不受户口指标和年龄等条件限制。不愿迁移户口的,可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外籍人才可办理永久居留资格或聘期内多次有效往返签证,港澳台人才可办理多次出入境签证。
19.为高层次创业人才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免费健康体检。
20.凡面向创业者开放的实验室、工程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列入示范区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序列,并在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省平台环境建设项目时优先推荐。
21.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为创业者和企业提供的研发、检验和检测等服务,按照单位内部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的,示范区按照其所收费用的10%给予补贴。
22.重点鼓励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研究人员同创业项目和团队结合,解决实际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研发成果和专利。鼓励共享平台研究人员以其职务发明和技术成果,开展股权和分红权激励。
23.优先支持创新创业企业、服务机构承担和实施中、省各类项目。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组织、发改、科教、人事劳动、经贸等部门,定期公布中省以及示范区支持创业的项目计划和政策,开展专题培训,协助创业团队策划、包装和申报项目。
24. 示范区技术创业专项资金设立杨凌示范区种子孵化资金(500万元),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示范区初创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项目和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项目。
25. 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市建设,建立示范区创业投资、银行、担保等机构之间的投资、贷款、担保联动工作机制。示范区管委会投资或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要按照不低于示范区引导资金的5倍支持区内创新创业项目,特别是示范区种子孵化资金项目。支持银行业机构,特别是杨凌农业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创新创业项目的贷款力度。支持担保机构提高对创新创业项目的银行科技贷款风险容忍度。
26.示范区技术创业专项资金设立创新创业投资、贷款、担保联动奖励资金100万元,对创新创业投资、贷款、担保联动工作提供支持且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提高创新创业企业在银行贷款风险容忍度的担保公司,将按照实际担保额度的1%给予奖励。
27.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阶段参股、跟踪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投资示范区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企业。创办基金的创业投资机构具有投资示范区最新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优先权,并优先推荐申报科技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对其投资坏账部分按照如下标准给予补偿:投资期在3-5年内的,按股权投资基金损失额的20%进行补偿;投资期在5-7年内的,按股权投资基金损失额的30%进行补偿;超过七年未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每个项目只补贴一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8.对风险投资机构引入杨凌的创业项目,在该项目成长期3年内,以其纳税额的10%,对风险投资机构给予奖励。
29.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创业人员可享受劳动部门两年期单笔8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创业企业获得科技项目贷款时,示范区财政给予两年贴息,最大贴息额为50万元。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优先提供融资担保,并免收担保费。
30.对拟在国内股票交易所首发上市企业的阶段性奖励标准:对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已进入上市辅导期,并经省级证券监管机构备案,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已受理企业申请,并出具受理文件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成功,按净募集资金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1.对拟进入股份报价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企业的阶段性奖励标准: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主办券商完成内核工作并向监管部门上报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后,给予30万元的奖励;企业挂牌后,给予50万元的奖励。
七、附则
32.本政策所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企业和企业家的机构和载体。
33.以农高会展示的科技成果或创业项目,在杨凌进行创新创业的,适用本政策。
34.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负责本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受理相关事项。
35.本政策从2013年4月1日施行。《杨凌示范区鼓励技术创业优惠政策》(杨发〔2011〕10号)若与本政策冲突的,以本政策为准。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向导”的就业创业工作原则围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近日示范区结合杨凌实际,发出《通知》,从提供就业创业制度支撑、推进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加大重点就业创业群体扶持力度、增强就业创业工作保障等四方面入手,通过18条措施进一步促进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
《通知》指出,示范区将围绕制度支撑、平台建设和工作保障三个方面,实施示范区促进就业创业“358”计划和创业促就业“百千万”工程,即:出台3项制度、打造5个平台、推行8项举措;培养创业明星100个、扶持创业团队(企业)1000家、带动就业10000人。
在提供就业创业制度支撑方面,通过建立示范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建立人力资源保障与投资项目对接制度、全面推行示范区创业代办制度,降低初创企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在推进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方面,通过建立示范区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就业创业四级服务统一平台、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微平台)、建立示范区就业创业互动交流平台、建立示范区就业创业资金保障平台等措施确保各项就业创业工作顺利进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在加大重点就业创业群体扶持力度方面,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实现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全覆盖、逐步推行高校毕业生“双证制”、实现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应贷尽贷、电子商务创业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等。
在增强就业创业工作保障方面:通过建立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力度等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
近年来,示范区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举措,通过创业平台和创新环境建设推进技术创业,一个个科技型涉农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让更多的创业创新“种子”生根发芽,成为杨凌示范区内生发展的生力军。
近年来,得益于良好的环境支持,一粒粒创业“种子”在杨凌破土而出。杨凌乾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皓,几年前还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一个学生。毕业之后,他与几名同学决定组建一个研发团队。他们的想法得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领导和杨凌示范区领导的支持,很快这几个年轻人获得了启动资金,从大学生变成了创业者。如今,他们的公司已成功研发出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物联网系统、数字大棚等多项成果。该公司产品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依托,在重点地区开展“示范与推广”相结合的模式,即在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大学示范基地进行产品应用示范,并逐步辐射推广到周边地区。
为了让创业的“基因”渗透到高校中,示范区还在高校开设3门优秀创业课程,培养高校学生的创业能力。并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激情点燃梦想、创业成就未来”技术创业校园行活动,推介杨凌示范区创业团队的招引政策和创业服务,助燃大学生的创业激情,播撒创业的种子。三年来,分别在南京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及国外的瓦格宁根大学等开展活动30场次。
近日,在杨凌九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室外,名叫“捍卫者1号”的机器人在技术人员的操控下,时而马路上急驰,时而灵活地拐进草丛,监控室里的显示屏上,以机器人的视角拍摄出的路面状况清晰可见。走进杨凌九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厂房,记者看到摆满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机器人,正在组装调试的就有十多种。记者了解到,这些机器人有的已经投产使用,有的还在研发阶段,基本都已经被国内40多家大专院校、企业等客户订购。这些机器人的类型有仿生机械臂、管道机器人、野外侦查机器人、排爆机器人、野外救援机器人等。公司负责人刘翔宇告诉记者,他从事这一行已经有10年多了,之前在深圳一家公司从事相关工作,但总想回到家乡,为家乡做点贡献。“因为我是杨凌人,回到家乡创业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梦想。”他说。
为了让每一粒创业的“种子”能落地生根,长成参天大树。示范区根据留学归国人员、科研专家、技术人员、大学生等各类创业者不同层次需求,新建了面积为36000多平方米的“创业工场”,其中规划布局了创业苗圃、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公寓等功能分区,对于心怀梦想的创业者来说,这里的空气自由而新鲜,并时刻充满着昂扬的斗志和激情。“必要办公条件有助于提升初创团队的信心,可以让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技术的研发应用和市场推广上来。”示范区科技局局长袁鸿马说。光有“硬件”配套还不够,杨凌还为怀揣梦想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软件”上的服务和支撑。“工场”内就有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服务窗口,还有开放的技术资源共享平台以及金融、培训、中介、交流等服务。为了让初创的企业少些曲折,示范区还特意为初创企业创办了一所“企业大学”,邀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教授提供全方位的创业辅导服务。
除了“创业工场”,杨凌还有创新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创业平台;创业大厦、火炬创业园、现代农业企业孵化园、高校孵化园等孵化器,加上大寨、五泉、揉谷等镇办孵化基地,形成示范区全面的“大孵化器”。截至今年一季度,杨凌示范区已经建立起规模200多人的创业导师和技术导师队伍,新建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10个、各类孵化器8个,累计孵化企业400家,先后培育中兴林产、金荞实业、三和印务、天鑫兔业等4家企业成功上市。
电商集聚 掀起新一轮创业热潮
如今,由示范区经贸局牵头设立的杨凌电商产业园已初具规模,成为农业电商产业集聚、快速发展的“加速器”,也是示范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今年4月初,示范区出台了《杨凌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入园优惠办法(试行)》,在发布的9条措施中,不仅有为初创团队和企业提供的办公设施免费使用、公共服务免费提供、证照手续免费代办、中省政策优先扶持和优质项目倾斜扶持的“雪中炭”,更有专业培训免费享受、快递发货按单奖励、产品销售按量奖励和税收贡献专项奖励等四项具体的“锦上花”。
杨凌示范区电商产业园不仅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办公用房、仓储和冷库第一年免费使用,还在第二、第三年给予50%补贴;除了20M光纤永久免费使用,甚至连开网店需要的摄影、美工、设计等服务也在两年内不限量免费提供。不仅有本地快递发货每单给予0.5元奖励,年度线上销售额按照杨凌及其基地产品不超过销售额5%给予奖励这样的“真金白银”,还有15个政府职能部门为入园企业提供的高效服务绿色通道。
利用政府投入拉动创业热潮,利用互联网搭建协同创造的平台,杨凌示范区正通过调动整合多种资源,为创新创业“聚集力量”,通过政策杠杆撬动创新创业的优势资源,最终激发杨凌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浪潮。杨凌示范区也在这场浪潮中拼出了创新驱动的竞争力,拼出了新常态下经济持续增长的不竭动力